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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【统考】关于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安排的相关通知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7-01-16

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》(学位办【201170号)精神,现将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
        一、地点安排: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一层117119室。

    二、时间安排:2017227日——201733日(上午830-1100,下午1400-1630)。

    三、现场确认人员分类

  12017年度新填报系统人员及2012-2016年虽填报但未现场确认者(系统【提交学位申请】处显示“已提交”):均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按时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,过时不候。

22012-2016年已来校现场确认者(显示“已入册”):无须再次来校现场确认,可在系统开放后直接进行交费等程序。

32012-2016年已来校现场确认,但因信息修改而被清退者:重新提交申请显示“已提交”,无须再次进行指纹和照片采集,待审核状态变为“已入册”后,可在系统开放后直接进行交费等程序。

提示:根据我校“研修班成绩三年内有效”规定,申请人应满足201411日以后(结业证落款日期)结业这一条件,方可申请本次考试,否则即使考试通过亦无法继续申请学位,后果自负。

    四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
   1、学员必须在确保个人信息没有任何错误,【提交学位申请】显示“已提交”后,再来校确认。现场确认期间将不进行信息修改工作,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,责任自负。

   2、申请人必须为学士学位获得者,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(即2014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,如不符合此条件,全国信息平台相关选项会变成红色,无法填报)。

  3、申请人必须为(或曾为)我校研修班学员。若申请人已结业,结业证日期应在201411日以后。   

   五、携带材料

  1、申请人应携带本人①二代身份证;②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;③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1。如属国(境)外学位,还应同时携带④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⑤复印件。现场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

  2、在校研修班学员应携带本人⑥学生证,已结业学员应携带⑥结业证

  3、申请人应填报并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(点击下载)1份,其中本人承诺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抄填写。申请人须保证填报内容、照片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填报内容完全一致(详见平台“填写基本信息”、“提交学位申请”、“帐户管理——修改联系方式”),如不一致恕不办理。现场确认时不提供空白审查表,请提前填好。

   六、办理流程

  1、身份审查、材料接收:审查项目同“申请人资格要求”,接收申请人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
  2、图像及指纹采集:将二代身份证置于身份证阅读器上,读取个人信息,并从系统调出个人申请信息,对比无误后,进行图像采集。完毕后按照操作人员要求,依次采集个人左右手拇指、食指和中指6个指头的指纹,每个指头各4次。采集时,按电脑指令,将指肚轻摁指纹仪,每个指头连续4次,间隔2秒。成功后,换另一指头,直至提示采集完成。

  3、接收、检查“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”。

 

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

2017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