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主任岗位职责
2013年11月27日
MPA教育中心是负责学院MPA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任是中心行政负责人,全面负责本中心的教学与行政管理工作。主要履行如下职责:
1. 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,按照学院发展具体规划,适应灵活多变的合作办学需要,制定本中心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,报批后组织实施;
2. 组织完成本中心学年度和学期MPA教学工作计划,抓好MPA师资培
训工作;
3. 统筹协调迎接全国公共管理硕士(MPA)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的各项工作;受全国MPA教指委委托,经学院同意,可承办学术交流、MPA教育经验交流、师资培训班等相关活动。
4. 负责制定相应招生计划、组织协调MPA招生工作,抓好全日制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;
5. 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与改革,安排协调各个教学环节,全面负责本中心教学管理。检查督促教学工作落实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;
6. 抓好本中心教材建设,协助做好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;
7. 负责制定本中心制度建设,定期组织本中心工作会议,研究中心内的重大问题,如发展规模、专业方向等,听取各方面意见,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;
8. 负责本中心对上对外的联络、宣传工作与合作办学工作;
9. 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校MPA发展动态,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MPA教育会议,促进国内外交流,努力提升办学质量;
10. 负责本中心教室、物资管理工作,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学和活动经费,提高办学效益。
11. 如遇重大事项,中心主任有责任向院长或院领导机构汇报情况,并按有关决定处理。
12. 其他应由中心主任负责的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