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师:
为服务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建设,根据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MPA新课程开发和遴选工作。新课程需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、公共管理最新发展实践和理论前沿设置,注重学科交叉和教研融合。本次新课程开发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,鼓励教师以A\B 角联合申报(但需试讲评审后方能确定是否全部入围)。
一、认定程序
(一)4月11日前,教师根据个人意向自愿向MPA教育中心提交《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新课程开发申报书》(见附件),申报材料包含《课程论证报告》、《教学大纲模板》、《课程试讲申请表》三部分;
(二)4月12日—15日:MPA教育中心对教师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;
(三)4月中下旬:MPA教育中心组织审专家委员会(以院外专家为主)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组织试讲;
(四)根据评定和试讲结果,MPA教育中心公布本轮新课程入选名单,课程纳入下一年度培养方案,通过试讲的教师纳入MPA授课师资库。
二、课程申报要求、优先条件及申报细则
(一)申报MPA授课资格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MPA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在课程所属专业和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科研论文发表
(二)在满足第(一)项的前提下,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选聘:
1.有实务部门工作经历,如曾在公共部门任职、挂职、担任咨询专家的;
2.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案例编写、案例大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,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;
3.曾经教授过相关课程,专业基本功扎实,且评教优秀的;
4.近3年主持过重要部门委托横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的。
(三)申报说明
1. 学院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承担两门MPA课程的授课任务,如已达到课程数量上限,仍可申报,但如新课程入选且获聘课程授课教师,需退出旧课程。
2. 组成的A\B角课程教学团队,应就课程内容做细致沟通,形成一致版式。
三、补充说明:
(一)选聘的院内MPA授课教师,学院会将其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,按标准给予课酬(包括学校课酬和学院课酬两部分)。择优推荐参加全校、全国的相关荣誉评选。
(二)选聘的授课教师应按照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配合MPA教学管理。
联系人:陈 喆
电 话:010-64493405
电子邮箱:mpa@uibe.edu.cn
附件:《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新课程开发申报书》(点击下面附件可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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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A教育中心
2022年0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