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» MPA» 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新课程开发和遴选的通知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22-03-11


各位教师:

为服务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建设,根据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MPA新课程开发和遴选工作。新课程需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、公共管理最新发展实践和理论前沿设置,注重学科交叉和教研融合。本次新课程开发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,鼓励教师以A\B 角联合申报(但需试讲评审后方能确定是否全部入围)。

一、认定程序

(一)4月11日前,教师根据个人意向自愿向MPA教育中心提交《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新课程开发申报书》(见附件),申报材料包含《课程论证报告》、《教学大纲模板》、《课程试讲申请表》三部分;

(二)4月12日—15日:MPA教育中心对教师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;

(三)4月中下旬:MPA教育中心组织审专家委员会(以院外专家为主)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组织试讲;

(四)根据评定和试讲结果,MPA教育中心公布本轮新课程入选名单,课程纳入下一年度培养方案,通过试讲的教师纳入MPA授课师资库。

二、课程申报要求、优先条件及申报细则

  (一)申报MPA授课资格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MPA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在课程所属专业和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科研论文发表

  (二)在满足第(一)项的前提下,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选聘:

1.有实务部门工作经历,如曾在公共部门任职、挂职、担任咨询专家的;

2.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案例编写、案例大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,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;

3.曾经教授过相关课程,专业基本功扎实,且评教优秀的;

4.近3年主持过重要部门委托横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的。

  (三)申报说明

1. 学院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承担两门MPA课程的授课任务,如已达到课程数量上限,仍可申报,但如新课程入选且获聘课程授课教师,需退出旧课程。

2. 组成的A\B角课程教学团队,应就课程内容做细致沟通,形成一致版式。

三、补充说明:

   (一)选聘的院内MPA授课教师,学院会将其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,按标准给予课酬(包括学校课酬和学院课酬两部分)。择优推荐参加全校、全国的相关荣誉评选。

   (二)选聘的授课教师应按照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配合MPA教学管理。


联系人:陈 喆

电 话:010-64493405

电子邮箱:mpa@uibe.edu.cn


附件:《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新课程开发申报书》(点击下面附件可下载)



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

MPA教育中心

2022年0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