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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公共管理专业学位(MPA)授课教师选聘的通知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22-04-29

各位教师:

为合理配置我校MPA授课师资,确保MPA教学质量,根据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MPA授课师资选聘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
一、认定原则

(一)MPA授课教师遵循自愿申报、公平竞争的原则选聘,以学校公共管理学科专业教师为基础,适度从外部聘任。

(二)MPA授课教师实行团队制,一门课程原则上须配备两名教师(A\B角)。不同学年由不同教师授课。同一学年,一门课程原则上由一位教师单独授课,在某一授课教师无法承担或被认定为不能再承担授课任务时,进行轮换。


二、认定程序

(一)MPA教育中心公示课程师资需求情况(见附件一);

(二)5月6日前,教师根据师资需求自愿向MPA教育中心邮箱提交《课程试讲申请表》(见附件二)和《教学大纲》(见附件三);

(三)5月7日-8日:MPA教育中心对教师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;

(四)5月中下旬:MPA教育中心组织审核通过的教师试讲;由专家委员会(以院外专家为主)对试讲教师的课程大纲、授课方法、内容组织、授课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;

(五)根据评定结果,由MPA教育中心公布授课教师名单。


三、课程申报要求、优先条件及申报细则

(一)申报MPA授课资格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

1. 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MPA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 在课程所属专业和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科研论文发表;

3. 承担教指委认定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,标准从严,原则上应为本校在编教师,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。返聘的除外。

(二)在满足第(一)项的前提下,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选聘

1. 有实务部门工作经历,如曾在公共部门任职、挂职、担任咨询专家的;

2. 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案例编写、案例大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,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;

3. 曾经教授过相关课程,专业基本功扎实,评教优秀的;

4. 近3年主持过重要部门委托横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的。

(三)申报说明

1. 截止本学期末已安排正在承担教学任务的MPA授课教师,按原有安排不变(期末综合教评低于规定,停止授课资格的除外)。未满足A\B岗要求,或按现行培养方案未安排授课教师的课程,接受报名。学院教师也可以申报新的课程,通过审查和试讲的,课程在下一年度修订培养方案时纳入新培养方案,教师纳入MPA授课师资库。

2. 学院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承担两门MPA课程的授课任务,且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担任一门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。

3. 组成的A\B角课程教学团队,应就课程大纲做细致沟通,形成一致板式,相关课程大纲修订后需按规定提交MPA教育中心,在开学前发送学生,并在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位点合格评估中上传评估系统。


四、补充说明

(一)选聘的院内MPA授课教师,学院会将其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,按标准给予课酬(包括学校课酬和学院课酬两部分)。同时可择优推荐参加全校、全国的相关荣誉评选。

(二)选聘的授课教师应按照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体会网页入口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》配合MPA教学管理。

(三)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MPA教育中心将在校内外公开聘任相关授课教师:

1. 申报期限内,院内教师无人申报该课程授课任务。

2. 申报试讲后,授课师资团队仍未能满足A\B角要求。


联系人:陈

话:010-64493405

电子邮箱:mpa@uibe.edu.cn


附件一: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师资需求一览表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附件二: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试讲申请表

附件三: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试讲教学大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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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A教育中心

2022年04月29日